梦网荣信变更承诺事项 “食言”理由是否充分?

2017-01-25 13:36:36 编辑:小菜虫 关键词:梦网荣信变更承诺事项

因股东改承诺,梦网荣信从1月19日发布公告至今,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从发布澄清公告,到回复深交所问询,再到新任控制人追加承诺,以及举行此次网上说明会,梦网荣信一直在努力证明此次承诺更改的合规合理。然而,梦网荣信股东“食言”事件显然已非单纯的内部“家务事”,其本质事关对控制权承诺效力的认定、对类似手法的监管尺度乃至重组新规在实践中如何解释等一揽子问题。尤其在“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背景下,这样的毁约是否会零阻力、低成本地获得通过,不借壳且无意规避借壳但最终实质构成借壳的梦网荣信模式是否会被复制,才是足以影响未来并购重组生态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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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月24日的网上说明会之后,梦网荣信将于2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变更承诺事项。

“食言”理由是否充分?

“这不是毁约,是大家一起来更改约定。”在1月24日梦网荣信举办的网上说明会上,公司董事长余文胜如此强调。简而言之,各方对于更改承诺的原因,皆为原约定无法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需求,在股东利益面前,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毁约”还是“改约”,只是对于此次事件的“口舌之争”,但到底合不合规、充不充分、是不是规避借壳等三大问题,则关乎此次更改承诺的正当性。这也是监管抛给梦网荣信的疑问。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监管明确指向更改承诺的具体原因,同时发问:公司在重组期间内相关业务调整计划是否已经开始筹划?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具备相应的管理和运营经验,其作为变更承诺的理由在当前被提出是否合理、充分?

对此,梦网荣信解释:自完成重组至2016年以来,公司电力电子业务亏损严重,而移动互联网板块在这两年业务发展速度超出预期,所以形成了剥离电子电力业务的计划,且由具有移动互联网公司丰富管理经验的余文胜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更为有利。同时,公司对抽屉协议予以否认。

问题是,梦网荣信的电子电力业务亏损非2016年突发情况。简略回溯可知,2013年至2015年间,电子电力业务的毛利率逐年下滑。而且,在公司的重组报告书也提到,2013年公司剔除投资收益后,利润大幅亏损;2014年,因为新签合同下降以及竞争加剧等原因,公司亏损达到近2.6亿元。而且,报告书还提到,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则将延缓公司原主营业务扭亏步伐。

在亏损已经出现且预判过前景的情况下,作为重组推动者,公司实际控制人无论从审慎角度还是基于其行业背景的专业角度,理应对公司未来是否保持“双主业”存在合理预判,投资者有理由相信其在报告书中种种保持控制权不变的承诺和双主业的战略是在已经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的情况下做出的理性决定,且短期内不会改变。同时,重组报告书中并未提示存在资产剥离之计划,其实都相当于向市场释放一定的预期。

同时,2017年1月初,公司还中标国家电网逾5.7亿相关采购合同,占公司2015年营业总收入的31.87%。

诚然,单论目前上市公司的情况,剥离亏损业务的确有利于股东,这仿佛也是股东有底气“失信”的理由所在。但不可不提的是,基于团队的专业背景和当时原有业务的情形,今日所呈现的双主业被动局面究竟是相关方疏忽未考虑周全所致,还是有所保留地做出了上述决定和承诺,值得细思量。

谨防规避借壳新手法

更大的问题,则在于梦网荣信的事件已经引发了规避借壳手法的大讨论。梦网荣信在澄清公告中解释,无论是梦网科技的资产规模,还是从实际控制人角度,都不触发当时的借壳条件;同时,标的资产质量上佳,并无规避借壳的动机。

然而,不存在规避借壳的动机,并不代表已经构成实质借壳的结果。尽管公司称方案不构成借壳上市,但如今,随着新旧业务交替、实际控制人的换位,上市公司其实已经完成了一次借壳。

这种“先斩后奏”式的借壳是否会被广泛效仿,才是业界更关注的话题,因为这无疑将影响到后续方案设计的“套路”。目前上市公司重组方案中,多以“承诺”方式保持控制权结构不变,梦网荣信的案例却证明了承诺很可能因为实际情况而轻巧变更。另一个典型案例三维丝,则更是证明了这种承诺的不可控和脆弱。

2016年3月,三维丝收购坤拿商贸旗下厦门珀挺80%股权,标的资产控制人廖政宗借此间接取得三维丝9.44%的股份,并进入后者的董事会。坤拿商贸及廖政宗均承诺,在重组完成后,不主动谋求亦不联合其他股东谋求三维丝的实控权,同时也不联合其他股东通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方式选举和罢免现任董事会成员。但事实却是,持有三维丝8.62%股份的股东丘国强以临时提案方式要求罢免原董事罗祥波和罗红花夫妇,廖政宗在表决时同其保持了一致,最终结果是原实控人被“赶出”董事会,并且廖政宗已出任三维丝新董事长,且在解除罗祥波总经理职务的董事会会议上投了赞成票。

尽管廖政宗方面否认其存在违背承诺行为,但三维丝今日之局面,无疑亦印证控制权相关承诺有多么“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