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一股东被处以35万元罚款 持股越过举牌线未披露

2017-02-09 12:01:14 编辑:小菜虫 关键词:易世达一股东被处以35万元罚款

易世达昨日披露,公司股东阎克伟因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而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处以35万元罚款。

易世达一股东被处以35万元罚款

据披露,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2月5日,阎克伟通过其控制的“阎克伟”、“于庆新”证券账户连续交易易世达的股票,至2016年1月29日,两账户合计持有747.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33%。其间,阎克伟未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停止买入。2016年2月5日,“阎克伟”证券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继续买入21万股易世达,两账户当日合计持有易世达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51%。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阎克伟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监管部门责令阎克伟改正,对其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入股票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