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融资功能和交易功能日渐弱化

2017-05-13 10:34:03 编辑:小菜虫 关键词:新三板融资功能和交易功能日渐弱化

于5月12日落下帷幕的 “2017年成都全球创新创业交易会”,不仅是创新创业者的盛会,同时也是探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大计难得的机会。在此次创新创业交易会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股转系统”)监事长邓映翎表示,国务院要求证监会、股转公司研究解决新三板流动性问题,目前交易制度有很多改进,方案已确定,择机推出。那么,目前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压力究竟有多大?如何改善?将带来什么影响?为此, 有媒体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新三板融资功能和交易功能日渐弱化

现状:融资功能和交易功能日渐弱化

“流动性问题一直是新三板发展的障碍,目前市场的融资功能和交易功能迟迟得不到提升,和流动性有直接关系。”邓映翎表示,国务院要求证监会、股转公司研究解决市场流动性,目前交易制度有很多改进,方案已确定,择机推出。

高层作出上述决定自然是有的放矢。因为目前新三板流动性极度匮乏。以2017年5月11日为例,当日,挂牌公司11159家,总股本6378.19亿股,其中,流通股本2839.50亿股,但成交股数仅17586.72万股,成交金额仅102130.86万元。

更为严重的是,一方面,数百只涉足新三板市场的基金即将到期,而新三板公司良莠不齐,加上流动性较差,交易不活跃,部分到期基金产品清盘在所难免,可能给新三板市场带来更大的流动性压力。某新三板私募基金人士认为:“如果管理层不对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缺乏问题采取措施,估计好多私募退出后不会再涉及这项业务了。”

另一方面,解禁的限售股有批量流动意愿。而无论是协议转让还是做市转让,都无法解决流动性问题。协议转让的股票,需要通过在同行中或者市场中间人去寻找接盘方,费时费力。特别是股东有上千万元市值的股票需要转让时,不但转让时间长,对股价的冲击也比较大。“尤其是流动性不佳的公司,股东稍微卖多一点,一个交易日就有可能下跌十几个点。”有知情人士表示,同时,由于股转系统对协议转让股票的最高涨跌幅设限,特别是股价过低的协议转让股票,股东难以按照正常价格进行交易。

另有做市商表示,过去大家将新三板市场流动性的提升寄希望于做市转让,但现在看来,它的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在此背景下,有些做市企业将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了。截至2017年5月12日,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1167家。其中,协议转让企业9535家,做市转让企业1574家。《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由于流动性差导致融资功能下降,使挂牌新三板的意愿有所下降。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新挂牌公司数量同比下降近三成,拟挂牌公司数量同比下降四成;而摘牌公司从去年同期的0家增加到53家,拟摘牌公司多达111家,同比猛增近16倍。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一季度,在新三板挂牌3个月以上的10090家公司中,6637家未发生交易,占比65.78%;剩下的公司中,有13.4%的公司3个月内交易不到5日。每天都有交易的公司只有93家,占比仅为0.9%。

对策:盘后大宗交易和阶段集合竞价

那么,如何改善新三板的流动性?据悉,为了提升市场流动性,进一步发挥价格发现功能,股转系统最快将于上半年引入大宗交易与集合竞价机制。目前部分券商正在进行内部系统测试。

对此,有市场人士建议,一方面可以推出盘后大宗交易。“根据目前的测试方案,大宗成交确认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也就是在当日收盘后的30分钟内进行。”成都某券商场外市场部负责人说,盘后大宗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流动性差的问题。“因为目前新三板所设定的进入门槛比较高,能够进入的散户不多,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挂牌前就进入的股东,他们需要转让的股份数量较大,一旦流通不畅,对市场的影响更大。”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成都某券商场外市场部负责人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

另一方面,可以实施阶段集合竞价交易。竞价交易分别于转让日的9:30、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即时行情,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即时行情,最后十分钟每分钟揭示一次即时行情。“集合竞价交易时间段并不连续,这有别于连续竞价交易,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能够将这个瓶颈打破,确实能够给新三板解决流动性难题带来一丝曙光。”四川省社科院金融与财贸研究所副所长杜坤伦认为,在市场快速扩容背景下的流动性匮乏,倒逼新三板市场进行交易机制创新,这不仅是新三板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可持续的基本条件。

不过,另有知情人士称,盘后大宗交易是以盘中有成交为前提条件的,如前一日收盘价为0且当日无成交的公司,禁止大宗成交申报;也就是说,大宗交易要建立在有过价格或成交的基础上。